清平镇枕水而居,青石板路蜿蜒如带,镇中沈氏兄弟,伯名观海,仲名观澜,父祖三代皆以贩绸为业。
其父沈公在世时,家道殷实,置宅二进,薄田三百,绸铺一爿。
沈公临终,执二子手曰:吾家以二字立世,汝兄弟当如左右手,不可生隙。
兄弟泣血应诺,初时确也相安无事。
然自伯娶妻刘氏,仲娶妻王氏,家中渐生微妙变化。
刘氏乃县衙书吏之女,略通文墨,性骄矜,目下无尘;王氏乃邻村塾师之女,性情柔韧,通诗书。
初时妯娌相见,尚知谦让,后因庖厨轮值、针线分工、年节祭祀诸事,渐生嫌隙。
陈氏年高,双目昏眊,常扶杖叹曰:老身眼底如蒙纱,怎料尔等心底亦蒙尘耶?
然其声微力弱,终难调和日渐尖锐之矛盾。
某岁仲春,紫藤花开如云。
刘氏见中庭藤架上,己之湘裙与王氏罗襦相邻,忽指襦上缠枝莲纹道:弟妇好巧手,这莲花瓣竟将吾裙上蝶纹勾损三分。
王氏近前细观,柔声答:阿嫂错眼,此乃旧痕。
况两衣相隔尺余,藤架宽阔,何来勾损?
刘氏冷笑:尺余?
吾观不过三指!
莫非嫌吾占多地?
语竟,取剪断藤枝为界,紫色花穗簌簌落地。
事传陈氏耳中,老太扶杖至庭,以手摩挲藤架老干,泣曰:尔父手植此藤三十年,花开时常抱尔辈膝下赏玩。
今为衣桁之争自戕骨肉,何异断吾家血脉?
兄弟闻之皆惭。
然夜深人静,刘氏犹向观海泣诉:弟妇暗教婆母斥我,其心叵测。
观海讷讷,唯叹息而已。
越明年春,陈氏染寒疾。
两房侍药本应轮流,然刘氏常托词头痛,王氏遂独守五夜。
某宵雨急,王氏煎药迟片刻,刘氏立檐下哼道:这般磨蹭,莫非要等婆母成仙?
适逢观澜收账归,湿衣立于门首,闻言色变。
兄弟遂生隔阂,自此绸铺账目亦开始分记。
一日,绸铺收得古玉一对,乃双鲤衔环玦,玉质温润,雕工精绝。
兄弟议定:暂存铺中,待价而沽。
刘氏闻之,暗谓观海:弟妇常往铺中送饭,倘暗中调换,吾等岂不吃亏?
观海斥其多心。
然翌日,刘氏竟抱幼子冒雨送膳,实欲监守。
王氏察其意,从此绝足不往绸铺。
时值梅雨,铺屋渗漏。
观海令伙计移货,独将玉玦携归,置母房中奁盒。
当夜雷轰电掣,陈氏忽召子媳,从枕下摸出玉玦道:此物令尔父兄弟失和,今不可再累汝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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